文化是人们社会实践的积淀,它会深刻地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文化也是人类进步、历史发展的产物,它又对人类进步、历史发展给予能动的影响,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伟大力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都有自己特定的文化。在地税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如果不重视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就会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地税文化与地税廉政文化
(一)地税文化的基本内涵
地税文化是地税机关在长期的地方税收征管实践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道德取向、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物态标识等诸多文化元素的概括与抽象。地税文化既是地税部门工作实践的长期积淀,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在地税部门的具体体现。地税文化是一种行业文化,也是一种行政管理文化,地税工作的职能使命、作用和职业特性、时代特点、地方特征,决定了地税文化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行业性、地域性、开放性、时代性特征。地税文化从其表现形式和本质内涵划分,主要包括:认知文化、制度文化、标准文化、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和廉政文化层面。这些层面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补足,同时,又相互融合,很难说这些层面哪个更重要,哪个起决定性的作用,而是这些层面共同组成了地税文化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二)地税廉政文化的概念
地税廉政文化就是地税干部职工在地税征管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廉政的精神理念、行为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生活方式和社会评价的概括和抽象。既是地税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们推进地税文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强化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就是按照建立健全地税系统教育、制度、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地税部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廉政认知理念、廉政制度安排、廉政言论评价、廉政视听传播等方式,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实践和舆论风气导向,在全系统倡导“崇廉守洁”的道德风尚,形成“廉荣腐耻”的价值判断,推动地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地税文化与地税廉政文化的关系
地税廉政文化是地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的地方税收征管实践,决定了地税廉政文化不同于其他行业的廉政文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涉税腐败是地税廉政文化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功能。地税廉政文化既从属于地税文化,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离开了地税文化的总体格局,地税廉政文化就缺乏坚实的文化底蕴,反过来,离开了廉政文化的保障与护航,地税文化就会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地税廉政文化,既是地税文化建设中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化层面,同时,又是地税认知文化、制度文化、物态文化、行为文化所必须涉猎的重要内容。在地税部门无论是认知文化、还是制度文化,或者物态文化、行为文化,都必须始终建立在“崇廉守洁”的文化追求与坚持不懈的反腐败斗争基础之上,否则,地税文化是不全面、不科学的,会因为缺乏必要的廉政保障而迷失了政治方向。地税廉政文化建立在地税事业发展的基础之上,没有地税事业的发展就无所谓地税文化,更谈不上地税廉政文化。
二、地税廉政文化的组织结构
地税廉政文化是地税文化的一个层面,其组织结构由三个方面构成,即:地税廉政认知文化、地税廉政制度文化、地税廉政文化载体或者地税廉政物态文化。
(一)地税廉政认知文化
地税廉政认知文化是地税干部关于廉政的思想认识和廉洁从政的价值追求,以及对廉政知识的学习与积累。说白了就是地税干部职工对廉洁从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认识和知识储备。只有当地税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崇廉守洁”的意识,担当起反腐倡廉的责任,地税廉政制度、廉政措施才会有现实意义,否则,在一个对各类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熟视无睹的环境中,要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会因为缺乏必要的思想认识基础和深厚廉政文化底蕴,而变得举步维艰。只有当整个地税队伍乃至整个社会对各类腐败和不廉洁行为予以坚决抵制,对那些利用国家公共权力谋取不当利益者鄙视和唾弃的时候,“崇廉守洁”才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不断强化地税廉政认知文化建设,是构建地税廉政文化的首选课题。可见,地税廉政认知文化是地税廉政文化的思想基础,是地税干部关于廉政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追求,决定着地税干部面对各种腐败现象的思想态度和行为倾向。
加强地税廉政认知文化建设,既要重视制度约束,更要重视思想教育,在广大地税干部职工中培养塑造牢固的地税廉政文化理念,即:为国聚财不贪财、秉公执法不枉法。只所以把这两句话确定为地税廉政文化的核心理念,是因为它紧紧抓住了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的关键和重点,既从筹集财政收入的角度,说明地税工作与钱打交道,确实存在着涉税腐败的风险,同时,从经济管理的角度,说明地税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税收执法权是预防涉税不廉的核心。“为国聚财不贪财”就是要求每个地税人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处事立身有一腔正气,奉公克己无半点私心,管住小节,挡住诱惑,不贪不占,以廉养志,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秉公执法不枉法”就是树立国家税法至上的理念,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税收执法,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不辜负党的重托,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二)地税廉政制度文化
制度是文化的外现形式之一,制度文化则是制度所体现出来的文化内涵。制度依赖于文化而生存,文化又因制度的支撑而发展,一种文化滋养一种制度,一种制度推动一种文化的发展。任何一种制度都有与之相匹配的文化价值观念,先进的制度背后必然是先进的文化价值观念。地税廉政制度文化就是因地方税收及地方税收征管而建立的党风廉政制度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内涵。既是地税廉政文化的浓缩与外显,同时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存在形式,又可以内化为人们自觉遵从的价值规范,发挥导向、激励、约束、凝聚的作用,转化为地税干部职工内在的精神追求。当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廉政文化追求与廉政制度在价值取向上相一致时,就能够促进廉政制度的完善,保证廉政制度的自觉遵守和执行。相反,当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价值取向不一致,或超越廉政文化的发展阶段时,廉政文化对廉政制度的执行具有相应的反作用。
注重地税廉政制度文化建设,就是要以先进的文化理念引领廉政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廉政制度体系,推动廉政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这种先进的廉政文化理念集中到一点就是“为国聚财不贪财、秉公执法不枉法”,但具体到廉政制度文化建设中,又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如“廉荣腐耻”的价值判断、“从税风险意识”、“征管程序监督”、“监督缺位补救”、“执法透明他律”以及“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思想沟通”等等。当这些地税廉政文化的理念渗透到地税廉政制度之中去的时候,就既是一种文化理念,同时也是一种行为规范,必然在文化与制度的刚柔相济中发挥作用。
当然,注重地税廉政制度文化建设,还需要建立地税廉政制度的自我更新机制。古往今来,任何一种文化如果不能创新,就只是僵死的教条,就不能进步。地税廉政制度文化既是促进地税廉政制度形成的文化,又是确保廉政制度落实的文化,同时更是廉政制度创新的文化。因为,地税队伍在成长,地税事业在进步,地税部门所面临的反腐倡廉形势在不断变化。因此,只有把地税廉政理论研究与地税廉政制度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理论研究与文化进步的成果及时转化为指导制度创新的理论依据和文化理念,我们的廉政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地税队伍建设和地税征管的现实需要。这样的廉政制度文化才是活的文化,才有生命力,才有前途。
(三)地税廉政文化载体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形式和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没有一定的形式,内容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载体,没有内容的存在,任何华美的形式也就失去了意义。文化既是人们内在的精神追求,同时也是能够外现的精神追求,而且只有当这种精神追求以有效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才会给人们的思想观念、乃至行为方式以深刻的影响。否则,一个人只在自己内心想想,不以任何形式表现出来,充其量只是一种个人想法,就谈不上文化,更不会给他人的思想、行为以积极地影响。地税廉政文化从本质上讲属于精神范畴,是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关于廉洁从税的文化追求。这种反映地税干部职工廉政思想、廉政判断以及廉政行为规范和廉政行为方式的精神文化追求,如果没有丰富而多样的存在载体和形式,就是空中楼阁,既没有现实意义,也没有生存的可能。
加强地税廉政文化载体建设,首先,要摒弃“党风廉政建设是虚的、是形式”的错误观念。明辨“形式”与“形式主义”的根本区别,从载体与形式中看到内容和本质,既赋予地税廉政文化原有形式以新的内容,更不断丰富和拓展地税廉政文化建设新的载体和形式。以活泼的载体和多样化的形式增强地税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和渗透力,使地税廉政文化理念为广大地税干部职工所接受、所崇尚。其次,要重视和加强地税廉政文化的阵地建设。把地税廉政文化的精神理念,以一种常态化的文化形式展示出来,如机关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台历、廉政公示监督栏、廉政监督卡、“三聘一签”、“廉政屏保程序”等等,以可视可听可知可感的形式,覆盖地税队伍建设和征管工作的方方面面,营造“廉荣腐耻”的文化氛围,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加深地税干部职工的廉政认识,影响地税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为。再次,要大力开展和丰富地税廉政文化活动。文化是动态的,文化是发展的,文化是有生命的。文化的生命力就在于人们的普遍认同和不断追求,在于其活跃程度。构建地税廉政文化既需要先进的廉政文化理念,也需要坚实的廉政文化阵地,更需要多姿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如组织廉政知识竞赛、勤政廉政演讲、“述职述廉”、“读书思廉”活动,征集廉政格言、警句、楹联、短信,举办廉政书画展,到“革命圣地”参观,探视“两劳”人员,走访“困难户”等等。多样化的廉政文化活动,必然给广大地税干部职工以直观的、感性的视听冲击,促使其进行深刻地理性思考。
三、用地税廉政文化推进地税党风廉政建设
理论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工作实践,如果不能指导工作实践,那么,这样的理论就不成为理论。实事求是地说,地税廉政文化是客观存在的,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壮大的规律,它与全社会反腐倡廉文化融为一体,又有其相对的独立性。立足地税征管、保障税收执法是其根本特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涉税腐败是其核心内容和基本功能。当前,我们研究地税廉政文化的目的就是推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在地税部门营造一种讲究诚信、崇尚廉洁、尊重法制的社会文化环境,以“崇廉守洁”的廉政文化大环境,推动地税部门廉政制度建设,促使廉政制度落实,增强地税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合力。
(一)加强思想教育,奠定廉政思想道德基础。
墨子说:“攻心为上、攻城为下”。任何一项制度,即便是再完善的制度,如果没有人们的精神追求与制度内涵的价值趋同或趋近,其执行都会走行变样。中国历史上,明王朝在惩治腐败上是杀人最多的一个时期,可是严刑峻法并没有阻挡住贪官污吏的前仆后继,为什么?就是因为缺乏深厚的廉政文化支撑,当制度与有权者的价值观念不相一致时,就变通执行,甚至不执行,从而导致了一个又一个贪墨之徒铤而走险。构建地税系统教育、制度、预防、惩治腐败体系,首当其冲就是要抓廉政教育,就是要以先进的廉政文化理念武装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头脑。组织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制度、规定,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制观念,确立廉政价值判断标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普遍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四德”教育,培育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高尚品格,奠定“崇廉守洁”的道德基础。也只有夯实“反腐倡廉”的心理防线,我们的反腐败举措才会发挥应有的效用,否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再好的制度,再多的举措,都会因为缺乏深厚的思想道德基础,而苍白无力。多年以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平凉地税系统一直重视廉政思想教育,才使得我们的干部队伍没有出现重大涉税腐败案件。2009年,组织全系统470多名干部职工分别集中在崇信、庄浪、崆峒区三个地方,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从政治、经济、社会、道德、伦理、哲学的高度,作了“登高望远、奋勇前行”的主题思想教育报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又请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刘洪泽,为全市地税干部职工作了“增强六种意识,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教育报告,在广大干部职工中产生强烈的反响。事实一再证明,廉政思想道德教育抓与不抓效果大不一样。
(二)健全责任机制,构建廉政制度约束体系。
地税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地方税收执法权的权力主体,具有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检查权和处罚权。地税干部作为地方税收征管权力的具体执行者,手中或多或少有一定的税收执法权,客观上给地税干部涉税不廉提供了可能。如何让这种可能转变为不可能,是地税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所在。“权”在汉字本身中就有公平、公正的意思,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要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又谈何容易,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究其原因,既有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也有社会监督不力的制约,但从根本上说,在我国这样一个封建历史漫长的国度里,廉政文化的欠发达、权力制衡机制的不完备,才是最直接和本质的原因。因此,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加强地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以先进的、不断发展着的廉政文化理念创新廉政制度建设,实现权力运行的科学制衡与有效监督,防范涉税不廉,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保证干部不出问题。从我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来看,长期以来,我们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的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基于“一岗双责”的认识,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载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基于对“反腐败斗争社会化”的认识,坚持了“三聘一签”的社会监督制度;针对腐败行为的隐蔽性,建立了以执法检查、票证稽核为重点的明察暗访制度,实施了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打招呼的明察暗访,使每一个干部职工时刻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监督的眼睛;基于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认识,引入风险管理的成功实践和做法,推行了《风险岗位管理办法》、《重点人员管理办法》和《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等,修订完善了20多项配套制度,实现了执法各环节的相互监督与制约,形成了权力制衡机制。所有这一切,对于全市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丰富活动载体,营造廉政文化舆论氛围。
勤政廉政是现代社会人民群众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基本要求,如何做到勤政廉政,因行业特征、工作职能、职业特点的不同而各有方略,各有千秋。就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而言,无论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方略如何不同,但探索研究廉政文化,构建廉政文化体系是各行各业共同的追求。地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是现实的当前的工作,更是长远的长期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日,更不可能一蹴而就。站在文化的角度审视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难发现:加强地税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既需要廉政理念的创立与发展,也需要廉政制度的创新与进步,更需要廉政文化载体、活动的日益丰富与活跃。因为,文化总是以文化现象和文化活动的形式存在着和发展着,丰富的文化载体、活跃的文化活动,推动了文化的扬弃、更新与发展。
近年来,我市地税系统廉政文化活动是比较丰富的,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如每年七月第一周的“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走访困难户、思考人生路”活动、“述职述廉”活动、勤政廉政人物评选活动,风险岗位重点人员有效管理,“说勤政话廉政”演讲活动、党风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崆峒区局以“单位抓廉、干部自廉、纳税人协廉、家庭助廉、社会监督员帮廉”为主要内容的“五廉建”活动,庄浪县局以“我为地税添光彩、地税光芒照我行”为载体的廉政文化网络行活动,等等。实事求是地说,这些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促进了平凉地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些活动都是比较感性的,还缺乏丰厚的廉政文化支撑。全市地税系统的廉政文化研究还比较欠缺,廉政文化理念还不丰厚。因此,我们要在坚持以往各类廉政文化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廉政文化活动的广度,挖掘廉政文化活动的深度,开展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交流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成果,以全新的地税廉政文化理论,指导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平凉市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司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