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是省纪委派驻省地税局主管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检查省局机关及全省地税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省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三)指导、协调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参与市、州地税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组织管理,监督下级党组和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情况并组织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
(五)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实施对重大事项招投标、大宗物品的采购、公务员考试录用、干部任免、财务管理的监督,参与巡视、审计等工作。
(七)负责针对地税干部的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和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
(八)办理省纪委监察厅、省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