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地税局在纳税服务中,以实惠、普惠、特惠的服务方式,作为衡量纳税服务质量首要职责,使纳税人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服务。
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再就业、复员军转、残疾人等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收优惠政策,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带来的实惠。2011年,减免再就业、复员军转、残疾人等地方税191.95万元,惠及893人(次)。
常惠——千方百计地改进纳税服务措施。在坚持做好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微笑服务等服务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税收工作实际,每年创新纳税服务措施,极大地方便纳税人。2011年投资10万元建立了绩效考核、排队叫号、服务监控三位一体的纳税服务绩效考核系统,并组织开展了评“纳税服务标兵”和“纳税人满意度测评”活动,得到了纳税人和地税干部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特惠——持之以恒地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开展“一企一策”、“一行一策”的特色服务,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精简办税流程,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推行网上申报纳税,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办税效率,方便了纳税人。(张天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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